817日,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就《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有關情況舉行發(fā)布會。


發(fā)布會上,有媒體提出了一個大家都想問的問題:生育津貼的發(fā)放有地區(qū)提出了結婚證等前置條件,導致一些未結婚但已生育的女性辦理生育津貼可能存在障礙,是否考慮統(tǒng)一消除這些門檻?


國家醫(yī)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長劉娟回應稱,關于領取生育津貼的門檻,社會保險法遵循權利和義務對等,“只要履行了生育保險的繳費責任,國家層面在待遇享受方面是沒有門檻的,而且在經辦服務清單上,關于享受生育保險生育津貼所需提供的相關材料也不需要剛才您說的那些材料。您關注的這個問題,我們也了解到,可能有一些地方有提供生育服務相關材料的要求,后續(xù)我們也將會同相關部門跟蹤有關情況,更好保障參保人的合法權益。”


我們來捋一捋,首先,從醫(yī)保局的說法來看,本來國家層面在生育津貼的待遇享受方面就是沒有門檻的,只要履行了生育保險的繳費責任,就可以獲得相應的生育津貼,只是某些地方自己在加門檻。


其次,雖然網友留言有支持的有質疑的,但總的來說,這是個巨大的進步,這種政策并不是在“鼓勵”未婚生育,而是完善了對于女性生育權的保護,令女性的生育權回到女性自己手上,不必再與結婚捆綁起來。

 

如果不上熱搜,大家可能都覺得就是需要結婚證、生育證等材料的,為什么?因為之前有太多姐妹因為沒有結婚證被拒領生育津貼,雖然被大眾知道的不多,但絕不是個例,此前“未婚媽媽申領生育保險金遭拒”曾一度登上微博熱搜,有興趣的可以去搜一下看看。


網上搜索也會發(fā)現(xiàn),很多人的經驗,甚至是律師等從業(yè)人員的建議里,領取生育津貼需要有“結婚證、準生證、出生證”等材料,這就說明,“需要提供結婚證”這個門檻在某些地方還是相當普遍的。


中國幾千年的歷史長河,對于未婚先孕的女性一直存在偏見甚至歧視,此類女性本就氣勢上弱了一截,如果當?shù)夭唤o申領,也只能忍氣吞聲,真正能夠勇敢地去對抗的沒有幾個。


現(xiàn)在,國家通過權威的平臺釋放清晰的執(zhí)行標準,就給大家提供了明確的參照。今后,再有地方索要結婚證明等不合規(guī)的材料,姐妹們大可以根據(jù)國家的規(guī)定據(jù)理力爭,甚至監(jiān)督投訴。希望不再有人需要通過打官司來索要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是生育保險待遇的重要內容,國家明確規(guī)定由生育保險來支付國家法定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從權利與義務對等的角度講,申請人員既然繳納過生育保險,就理當享受相應的生育福利。


國家衛(wèi)健委明確表示不需要結婚證也可以領取生育津貼,也表明了一種態(tài)度:盡最大努力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提高不了生育意愿,就盡力為那些愿意生育的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務。


據(jù)說很多地方已經開通了線上領取生育津貼的通道,解決了異地辦理的難題。在生育保障方面,只有盡可能地照顧所有群體,不漏掉一些有著特殊情況和特殊需求的群體,想她們之所想,把她們的需求和困難解決到位,才能讓她們生得安心,養(yǎng)得省心。


少一些不必要的證明材料,多一些人性化的便利服務,才能讓更多育齡期女性沒有后顧之憂。